2011年年底,王先生购买了一台价值25.78万元的越野车,并购置了中国安全保险公司安阳分公司的车辆全险。

  2012年2月2日7时,王先生发明车丢了,随即报案。两天后,他接到了郑州警方告诉,案子破了,车找到了。于是,王先生带上证件,从安阳来到郑州市公安局文明路派出所,办理车辆移交手续。然而,一位警官说,依照有关划定,王先生提车前,要支付嘉奖费3.8万元。

  王先生不解,警察不就是为人民办事的吗,怎么破案还要奖励费?车子从丧失到找到,前后不到72小时,就要3.8万元?经由一番征询,王先生得知,警方收费要求有据可查。

  “奖励费”用于补充办案费

  199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追查奉还被盗保险机动车辆的通知》,保险公司领取被盗车辆后,在奖励费项下,按被盗车辆的保险金额给予破案公安机关一定比例的费用,以补充侦察费用的不足。

  1994年,公安部和中国国民保险公司再次结合下发《对于增强被盗抢保险灵活车辆追究偿还工作的弥补通知》,请求对追回被盗抢保险机动车辆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比例是本市内追回的按10%奖励;本省内追回的按15%奖励;跨省区追回的按20%奖励。奖励经费由退回赃车的公安机关领取,合作办案的由公安机关内部解决,重要奖励破案有功职员和供给线索的人员。

  王先生不想拿这个钱,向警方讨个说法。民警对王先生说明,这个钱应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出。于是,王先生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表现:你先垫付,让郑州警方出个票据,咱们这儿再以其余方法报销。

  王先生跟郑州警方沟通后,得悉警方不可能给他开发票。保险公司负责人则说,不给发票,盖章收据也行。

  王先生得知,这个钱最终是从自己保单中出,因为会影响自己在保险公司的信誉度,下次交保费时岂但不能享受优惠,还得进步保资。

  这样始终折腾了十多少天,由于3.8万元钱不到账,王先生无奈提出本人的车。

  “奖励费”与公安部有关规定不符

  1994年的《补充通知》,是警方收取“奖励费”时常常征引的文件。对此,法律界人士指出,上世纪90年代,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作为国有企业还承担着必定的政府行政职能,为尽量减少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从办案经费上为公安机关增添办案能源和保障,出台《补充通知》是可以懂得的,《补充通知》对公安机关刑侦办案与保险公司理赔之间,起了一个领导性作用。如今十几年从前了,该通知精神未必适应局势发展的须要。

  《行政许可法》实行当前,各种有悖行政允许法律精力的内部规定都应进行清算。退一步讲,即便该通知正当有效,也是公安部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双方之间的内部协定,其支付主体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无关,对失主根本没有法律束缚力。警方收取的奖励费只能由保险公司支付,基本无权要求车主“一手交钱,一手交车”。

  法律界人士指出,按照1994年的《补充通知》,失主固然事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报销所“垫付”的奖励费,但如果保险公司按照协议条款评估失贼车的实际价值,这个差价由谁承当?失主没有理由在警方与保险公司之间充任“冤大头”。另外,如车主没有购买盗抢险,保险公司也不会对车主理赔,这笔奖励费纯属车主掏腰包。即使保险公司能够报销,但羊毛出在羊身上,相干支出早已打入了保险本钱,算进保费中,终极仍是会由全部投保人独特买单。

  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刘静指出,实在早在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度工商行政治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其中第16条规定,各地公安机关拘留收禁或者帮助管辖单位追回的被偷盗、抢劫的机动车应该移送管辖单位依法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者索取费用。同在1998年,公安部出台的《关于重申坚定制止公安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通知》中明白指出,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和治安案件中,要严厉依法办案,严禁收取破案费、办案费。

  所以,打击犯法,追缴赃物并发回受害人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失主领回被盗抢财物无需向公安机关缴纳任何用度,警方也不能以任何借口向受害人索要破案奖金。如果公安机关不实行职责的话,将波及行政不作为。警方即使要对破案有功的人员进行奖励表扬,也应该用财政拨款或者办公经费,不能向企业或受害人索取,更不应要求车主预先“垫付”。

  刘静说,今天看来,1994年的《补充通知》问题多多。如果警方追回被盗抢车辆就要给予奖励,那破获其他案件是不是也要奖励?消防队灭火是不是也该奖励?办别的案件没奖励费,盗抢车辆案却有很大的油水,在好处驱动下,难保警方不厚此薄彼,影响其他案件的畸形侦破。更恐怖的是,奖励费会不会延长到其他范畴,成为警方乱收费的借口呢?破案有奖励,要是车子追不回来,征税人是不是也应该向警方索赔呢?

  刘静说,假如说当年出台这一规定,是为激励公安机关破案,并斟酌到基层公安机关办案经费重大不足的无奈之举,那现在在公安部分的办案经费已得到财政保障的情形下,奖励费严峻侵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极易繁殖腐朽,应当早日撤消。(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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