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健康讯 (记者田德政通信员黄强)自制土炸弹埋“仇家”坟前,将对方4人炸伤后叛逃12年,近日,旬阳县法院以成心损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2年。

  今年43岁的李某系旬阳县吕河镇人。他与街坊李某某一家由于生涯琐事发生抵触,感到受到了“欺侮”,始终乘机报复。在当地修公路时,李某盗取了工地上一些炸药雷管,备在家里。1999年农历尾月廿九,李某用家中私藏的爆炸物,制造了一个简易爆炸安装,将其埋在“仇家”亡父坟前。

  越日,大年三十晚上7时许,李某某跟家人去给亡父祭奠时,焚烧的火纸引燃埋在坟前的爆炸装置,4人被炸伤,其中一人双目失明,一人一只眼球被摘除。

  得悉事件败露,李某携妻子当晚外逃。去年9月27日,李某在新疆阿勒泰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分享到: 欢送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举 | 本日微博热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w7piay51ws7 的頭像
    w7piay51ws7

    w7piay51ws7的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