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想代理欧美衣饰、箱包、钟表等奢侈品品牌,哪晓得他们都称不接收代理了,只有游艇等在中国市场尚未完整开发的名目乐意接收代理商。”温州商人孟知日前向《逐日经济消息》讲述了他的遭遇。
孟知的阅历,反映了奢侈品牌在中国发展的现状:通过代理商在中国铺开渠道、站稳脚跟之后,本国奢靡品牌开始 “过河拆桥”,加快独资步调。于是,一场场“分别”的故事在加速演出。
万宝龙遭受“离婚”官司
朱兴宜,有名钟表代理企业――国瑞信董事长,现下正与著名奢侈品牌万宝龙打一场3500万元的官司。
2002年,在中国花费者对万宝龙还很生疏的时候,国瑞信被选中做万宝龙在大陆市场的代理商。当年10月,双方签署无期限受权书:“万宝龙太平洋有限公司现委托上海国瑞信钟表有限公司开发中国零售市场及售后跟进服务。”包含双方公司名字在内,当年的授权书不到40个字。手执无穷期协定的国瑞信董事长朱兴宜开始为万宝龙 “乘风破浪”,拓展渠道。
在朱兴宜为开辟市场撒下多少千万“血本”后,2006年万宝龙开始为他带来收益。可好景不长,2007年5月15日,万宝龙中国公司称,由于朱兴宜未经万宝龙公司批准,擅自设立销售点,违约在先,且非法应用万宝龙的商标,侵略了万宝龙的常识产权,石宝龙决议结束对国瑞信供货。这引发了一场“离婚”官司。
对这场“断供”案,朱兴宜表现,“这比如开采矿山,前期投资全由代理商承当,眼看要产出时,代理商却被斥责‘住手’。”
国瑞信的代理律师、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志清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万宝龙“断供”一事日前还未有明白进展,但他已就万宝龙这一“不规范”行为投诉至商务部。“对万宝龙终止合统一事,国瑞信方面保持3500万元的抵偿。”
不仅仅是万宝龙,国瑞信现下也因为“合同到期”等起因不再代理美度、摩凡陀等钟表品牌。在接踵而至地受到抛弃后,朱兴宜开始由代理商向品牌商的改变。据懂得,从2007年开始 longines手錶專賣店,国瑞信参加品牌配合都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需控股”,以此来控制话语权。
代理商频遭品牌商“甩”
作为首个进入中国市场的男装奢侈品牌,杰尼亚1991年在北京王府井饭店开设门店。在2004年12月以前,依附代理商的发展,杰尼亚树立了强盛的销售网络。2005年,杰尼亚在中国大肆投资直营店,并陆续停滞了与代理商续约。随后,杰尼亚关掉了与代理商协作的5家百货公司店铺和3家专卖店。
2008年3月,进入中国市场30年的法国梦特娇公司开始逐步收回产品的代理权,并已于2007年在广州设立中国总部,对内地业务进行直接治理;以代理情势进入中国数年后,阿玛尼于2007年在中国成立独资公司,同时宣告2008年在中国开设50家直营店的打算。2008年5月,Coach也发布收购香港俊思代理的中国香港、澳门以及内地的Coach零售业务。
有关新闻显示,英国男装品牌登喜路日前正收回温州、宁波、杭州地域的代理,世界第二大奢侈品团体瑞士历峰集团旗下诸品牌也在逐渐回收代理权。
代理与直营的利益博弈
本来在中国不著名度的国际品牌,用极低的本钱和危险,取得了市场的认可跟一直攀升的销量;署理商从不断攀升的销量中或多或少得到了可观的利润。在这场仿佛公正的交易后,好处的博弈才刚开端。
据了解,一些国际品牌在中国本地生产之后,代理商便会直接向工厂拿货。由于国际品牌在中国的知识产权维护遥相呼应,当这些代理商代表的销售渠道与加工厂关联过于严密的时候,国外品牌商便会失去把持力 台灣lv官方網,这便引出很多灰色地带。
品牌商们甩开代理商抉择直营的另一个理由是,代理商经营不善,会损害国际品牌最为器重的品牌形象。一个著名的例子是,2003年,杰尼亚和温州商人陈孝祥成破了名为夏梦・意杰的合资企业,双方各占股50%,出产杰尼亚旗下品牌彼雅泊(Piombo) coach3折包包。然而,杰尼亚很快发明这一策略破坏了他们在中国市场上的品牌位置,于是这场所作终极未能连续。
剖析
代理商被甩 游戏规矩谁来定?
在中国参加WTO以前,因为中国市场对外资品牌的限度较多,国际品牌在进入中国市场时,往往取舍中国本土企业作为代理商来充任先头军队。
在应用代理商的资本注入实现销售渠道铺建以及品牌塑造后,品牌商开始急于把握自动权,于是代理商就成为阻碍。
在众多同行被摈弃后,代理商们请求规范竞争的声音开始呈现。
2008年11月底,中国贸易协会钟表商分会向行业会员发出倡导,号令所有会员“在当前的特别情形下,商家要依据市场的需乞降企业的经济蒙受才能自主恰当调剂进货规划和进货”,同时盼望奢侈品牌厂家“给予懂得和感性看待”。
“因为在我国的司法实际中并不支撑‘预期利润’的诉讼恳求,导致相似国瑞信这样的企业无奈通过诉讼道路得到应有的司法支援。”陈志清以为,“咱们向上一级部分反应这种 ‘过河拆桥’的行动,是为了给其余代办商提个醒,也是为了标准双方的行为”。
据了解,“分手”后的品牌商和代理方大多面临三种局势:大多数情况下下,品牌商给予代理商必定的经济弥补;另一种是品牌商与代理商如股份方式持续合作。第三种则是鱼逝世网破,“品牌商直接断货,单方面终止合同,强行收回代理权”。
在每每“被甩”之后,代理商们也转变了以前口头协议等方法,除尽量签订比拟长的代理期外,还会采取主动续约的条款来掩护本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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